关于对省内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长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辽源市财政局,各融资租赁公司:
按照融资租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吉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监管要求,省金融局将对省内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省依法设立的已公告纳入监管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抽选部分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融资租赁主业情况,截至2025年8月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情况、集中度情况。
2.重大事项报备情况,公司是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重大事项;是否履行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备案程序;是否配合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要求。
3.融资租赁业务数据报送情况,公司业务开展与数据报送是否一致。
4.经营场所情况,公司是否在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营业执照。
5.合规经营情况,是否有超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吸收存款、高息借贷或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为其关联方违规提供融资租赁等行为。
6.合规性审查整改情况,是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落实年度合规性审查整改要求。
7.风险控制情况,风险资产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方交易情况、重大司法涉诉情况。
8.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内控机制是否完备、操作规程是否规范。
9.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9月15日开始,每家公司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电话通知。各融资租赁公司要根据检查内容于9月12日前完成现场检查资料清单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四、检查组成员
卜宪华地方金融监管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付加王地方金融监管二处副处长
于博地方金融监管二处科员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认真准备检查材料,通知被检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务必到场,并认真配合开展工作。
(二)各融资租赁公司要积极配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推进全省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现场检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1.吉林省惠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吉林省中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吉林省富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亨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辽源市宇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7.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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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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