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工作方案

 
 

  为推动金融创新,加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根据韩长赋省长指示和竺延风副省长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分管省长的领导下,成立省政府金融创新工作推进组,具体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组 长:佟 钢

  副组长:付 裕、介宏伟、刘辅华、张 刚、曹家兴、陈宝华、张伟民、张 毅、张长新、杨海廷

  任克军、关景富、郑建林、鲁 俊

  下设六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佟 钢

  成 员:刘长勇、孙 辉、侯文超、倪春喜、刘晓兰、陈维敏、及 凯、孙晓文

  (二)企业项目小组

  重点项目小组

  组 长:曹家兴、张伟民、任克军、郑建林、鲁 俊

  成 员:刘玉斌、宫毓刚、曹金才、王洪博、金亨吉

  流动资金小组

  组 长:陈宝华、郑建林

  成 员:薛长平、申建东、张迎红、王洪博

  中小企业小组

  组 长:郑建林

  成 员:王洪博、刘 速、高铁军

  农村资金小组

  组 长:任克军、鲁 俊

  成 员:曹金才、金亨吉

  (三)金融产品创新小组

  组 长:佟 钢、付 裕、介宏伟、刘辅华、张 刚、各金融机构负责同志

  成 员:刘长勇、薛昭胜、孙 辉、侯文超、刘晓兰、刘溪平、及 凯、支 宾

  (四)产权交易和企业上市小组

  组 长:张 毅、刘辅华、关景富

  成 员:侯文超、唐立新、李立国、夏元春

  (五)企业信用建设小组

  组 长:张长新、陈宝华、关景富、郑建林、鲁 俊

  成 员:杨宏伟、孙 辉、薛长平、徐俊波、王洪博、金亨吉

  二、主要任务

  以金融组织、产品、市场为重点,着力推动金融创新,不断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强化政府服务和支持,增强信贷投放,力争全年增幅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情况,制订融资计划。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约束问题。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创造良好环境,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综合协调小组

  负责推进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小组间工作配合,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推进组各项工作落实,向政府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建设“吉林金融网”,编印《吉林金融》工作简报,负责对外新闻宣传。

  研究金融创新体制机制障碍因素,寻求融资瓶颈取得突破,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企业项目小组

  各专题小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研究本领域内资金需求问题。确定重点金融支持项目、企业名单,了解企业发展经营状况、股权结构、资产负债、市场份额、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重点掌握资金需求,包括资金总量,资金运用方向,自筹、其他融资和信贷需求等,及时提供资金需求信息。落实到每一户企业、每一个项目。

  (三)金融产品创新小组

  创新思路和办法,研究设计适合不同行业企业项目融资的新产品、新模式、新措施,根据企业项目资金需求状况,协调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其他方面为企业制定具体融资方案。信贷、股票、基金、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产品都要实现较大突破。登记在全省展业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中介机构,建立金融中介机构信息库。鼓励设立和引进实力强、信誉高、业绩突出的金融中介机构,规范金融中介行为,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独立性和公正性,打击各类虚假中介行为,为企业融资提供优质中介服务。

  (四)产权交易和企业上市小组

  进一步加强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产权市场交易体系,强化交易服务功能。完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与天津非公众公司股权转让代办系统链接,巩固系统会员地位。利用创业板推出的有利时机,争取更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五)企业信用建设小组

  凡纳入重点金融支持的企业和项目法人都要进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信用管理健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对失信企业取消重点金融支持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调研摸底阶段。从7月下旬开始,到 8月上旬结束,企业项目组进行调研摸底,主要是搞清企业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重点支持项目和企业名单;金融产品创新组收集、归纳、整理适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产品,提供多种选择的融资模式;其他小组做好相应前期准备工作。

  (二)制定计划、方案阶段8月下旬,各组制定出具体操作的实施计划、操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等。

  (三)实施阶段。各组制定的计划、方案按相应程序批准后由各小组组织实施,并注意监测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效果,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四)年终总结。年底,结合省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对各组工作给予评价和表彰。

  四、工作机制

  (一)实行推进组统一领导,各小组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组成单位为责任单位。一般事项由小组提出报推进组审议,重大事项报省政府决定。

  (二)推进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推进组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决定相关工作,通报进展情况,研究相关问题,提出对策意见等。

  (三)实行工作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综合协调小组编发《吉林金融》工作简报,定期通报相关情况。重要工作、重大突破、创新经验和做法及其效果直接上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必须高度重视。金融创新是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影响吉林发展全局的资金约束问题的重大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务必作为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针对突出问题,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定要密切配合。金融问题涉及各成员单位,涉及政府、市场、企业,“单打独斗”无法取得实际效果,必须科学分工,形成合力,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才能实现新的突破。

  (三)各成员单位组长和成员要相对稳定,确保此项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来  源: 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8-09-22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 liwuhua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承办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协办单位:省政府相关金融工作部门 金融行业协会 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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