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2025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金融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审批效能,加强监管引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三农”和乡村振兴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统筹高效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力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续贷政策
引导辖内机构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将无还本续贷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不单独因续贷下调风险分类;可以办理续期的贷款产品包括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三、优化不动产登记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实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相关业务就近申办。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者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四、严禁不合理收费
督导辖内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及通过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转存、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开展涉企乱收费整治,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公开审批流程,对于有明确承诺办结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行政许可办事事项指南》,提高监管透明度,切实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六、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金规〔2024〕6号)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项所规定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七、新车上牌在线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
对于在全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除外),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提供交强险电子保单查询、下载、打印及验真服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通过“中国银保信金融科技服务”公众号核查交强险信息。
|
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6吉ICP备2024016548号-3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3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870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