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监管总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强监管严监管主基调,按照风险为本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发布了《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构建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非银机构”)差异化监管制度体系,强化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明确非银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增强资本管理能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着力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结合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五类非银机构实际情况,对适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资本管理等现行规定作出适当调整。
《通知》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健全法人治理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非银机构适用监管法规的具体标准,有利于提升精细化、差异化监管水平,也有助于非银机构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各具特色的金融功能,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附:《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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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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