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融业官方网站 |

强化金融监管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
首页>金融政策>国家政策

当前位置 : 首页 > 金融政策 > 国家政策

日期:2025-07-11 13:10:00
来源:
字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资本监管、规范业务经营,推动商业银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四十三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市场风险定义。厘清《办法》适用范围,不再包括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相关内容,加强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衔接。二是强调完善市场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界定三道防线的具体范围和职责,强调银行在集团并表层面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三是细化市场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银行对市场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细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要求。完善内部模型定义以及模型管理、压力测试要求,匹配当前市场风险计量框架和管理实践。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引导银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能力。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6吉ICP备2024016548号-3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39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邮政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870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