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副局长张新东:深化农信改革提升涉农信贷服务水平
2012年银监会曾经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以及阳光信贷工程等三大工程。2016年5月17日,吉林银监局副局长张新东在参加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三大工程”与本次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的核心思想不谋而合,实施“三大工程”也是要通过推动服务网络多元化、手段多样化,使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贴近到农户;通过全面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提升贷款公平性和可得性;通过建立全面的创新体系,顺应市场变化和“三农”需求,开发“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客户需求满足度。
张新东表示具体结合吉林省的情况,除了已经常态化的发展工作,借本次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之机,银监部门还将持续关注两个重点领域:一是持续深化农信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服务“三农”方向不变,通过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政策扶持、发行金融债、运用再贷款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村信用社资金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尽快实现全省高风险社基本处置,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现代银行制度基本建立。二是持续引导商业银行优化涉农信贷运营模式,提升涉农信贷服务水平。在强化涉农业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适当提高对“三农”贷款主体不良的容忍度,探索完善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良贷款责任的认定和核销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基层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权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周期特点合理调整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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