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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11:10:00       来源:

吉林省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见阶段性成效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启动以来,吉林省切实秉承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金融服务“三农”发展转型升级的本质要求,针对当前农村金融存在的增信手段少、融资成本高、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健全等凝结阻滞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强化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努力破解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了农村金融总量有提升、结构有优化、效率有改善、风险有管控的阶段性成效。

  一、改革试验基本情况

  半年多来,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呈现“两提速两下降”的显著特点。一是涉农信贷、保险增长显著提速。截至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068亿元,新增741亿元,同比增长23.4%,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4.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9.2个百分点,占全部贷款余额38.9%;五大作物保费收入11.03亿元,同比增长36.85%。二是涉农融资价格和不良率呈现双降。根据抽样调查,截至6月末,主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18%,较年初下降了0.21个百分点;主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率3.42%,较年初下降了1.1个百分点。从效果上看,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路子正确,措施得力,为改革试验开了好头,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一)构建规划保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集中统筹、分步实施、明晰权责,扎实有序推动改革试验顺利开局。一是强化规划引路。按照多方参与,前瞻谋划、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印发《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吉发〔2016〕19号),为改革试验提供蓝图遵循。二是健全工作体系。成立了以省长担任组长,8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一盘棋工作推进体系;形成了纵向省市县联动、责任层层传导,横向多部门跨地区常态交流的沟通协作机制。三是压实试验责任。严格施行任务拆解、阶段拆分、责任拆细,逐条对照国家改革试验任务,逐一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了96条改革措施、247项工作着力点的任务清单;明确了推进步骤、时限安排和目标要求,实现任务有人落、阶段有人盯、责任有人担。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将改革试验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纳入督办清单、纳入公众监督,强化压力传导,实现各级政府、社会公众齐抓共谏的督导格局,调动各方力量思改革、谋创新、促发展。

  (二)创建物权融资服务体系。针对农村地区物权登记部门不一、流转市场缺乏,信息沟通不畅等关键问题,率先探索构建物权融资服务体系,补足制约农村要素价值形成的缺失环节。一是搭支柱、建市场。构建覆盖全省的“金融基础服务、物权增信、信用信息”三大支柱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三支柱一市场”运营体系。截至目前,已经设立5亿元资本规模的省级物权融资服务总公司和1亿元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总公司,围绕主要试验地区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物理网点布局,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建设。二是促联动、引资源。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利益分成”方式,通过“三支柱一市场”串并作用,实现金融服务下沉与涉农融资需求上汇,形成金融机构与涉农主体融资供需高效对接,拓展金融支农资金战略投放空间。截至6月末,全省60个县有43个成立了物权融资公司,累计发放贷款21亿元。三是构指数、降成本。针对农村融资价格扭曲现象,创新编制发布农村融资价格指数,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建立样本库,对不同融资主体、不同区域、不同期限的融资成本进行综合加权统计,为货币政策提供中间目标,引导农村地区融资价格稳步回归合理区间。

  (三)实施土地金融一揽子集成改革创新。为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引路、配套领域改革跟进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发展新模式,选择公主岭市作为先期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土地资源活化、农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产业现代化于一体的综合集成创新。一是创新土地资产管理方式。成立土地资产管理机构,遵循市场化原则,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实现土地整村流转。二是创新土地资产配置方式。成立了公主岭农业现代化公司,开展农地集中整理开发,推动机械化耕作和规模农业发展,启动墨西哥种植方式、国家玉米机收粒试点。三是创新土地资产融资方式。发挥土地资产管理公司的集合增信功能,强化与涉农金融机构对接,开展综合融资授信,创新探索土地信托、收益支持证券、农地保险等金融产品。四是深化农村公共服务配套改革。组建范家屯城乡一体化公司,规划建设新型农民居住社区,发展二三产业,吸纳农民就业;探索将入股农民以公司股东或职工身份纳入城镇医疗、养老等社保体系。

  (四)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巩固农信社地方金融支农主力军地位,以促开放、助帮扶、强内控、推产品为手段,通过市场化方式,加速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一是市场开放、引资入社。针对高风险社历史包袱过重、自我发展能力薄弱的问题,开放引进域内外战略投资者,首创民营资本全资并购模式。目前已经成功组建农商行1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10家。二是集中帮扶、跨越发展。实施“富帮穷”战略,改制农商行定向帮扶未改制农信社,实现11家高风险农信社改制成为农商行。三是提升质量、厚植动力。着眼构建现代商业银行目标,围绕产权改革、风险管控、经营转型、流程再造、信息科技五大主线深化省农联社体制机制改革。截至6月末,吉林农信系统资产总额6105亿元,较年初增长23%;各项存款余额3517亿元,较年初增长11.5%;各项贷款2043亿元,较年初增长5.5%。

  (五)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针对当前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单一、需求响应缓慢、融资满足率低等问题,加快涉农金融产品研发速度,创新推出了11项专属涉农金融产品体系,农村金融产品数量较年初增长18%,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一是围绕多元经营主体创新产品。形成了“直补资金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为主的个体农户信贷产品体系;培育发展“农用机械按揭贷款”“农机购置抵押贷款”“家庭农场专项贷款”“农民合作社专项贷款”等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品种体系。二是围绕农业产业链创新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依托“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等产业链,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物流服务等领域开展“订单+保单+信贷”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三是围绕风险分担补偿创新产品。扩大贷款保证保险规模,构建政府扶持、企业运作、银行授信、保险保障、合作社组织的“五位一体”产品开发模式,在备耕期间依托保证保险业务发放贷款8000余万元。

  (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通过丰富业态、业务转型、下沉网点、技术创新等手段,以针刺通达的方式打通金融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一是丰富供给业态。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设立政府专项涉农引导基金,推动50家小贷公司向专业支农小贷公司转型发展。二是提升网点密度。优化金融机构县域网点布局,稳定大型商业银行农村地区网点,新增县域银行网点18个。三是创新服务手段。广泛布设金融电子机具,加强互联网技术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渗透,深度推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民钱包等金融产品,促进金融服务向村一级延伸。截至6月末,已实现金融服务覆盖的行政村8589个,比年初增加9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为92.34%,较年初增加1.06个百分点。县域范围内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用户开通数量较年初增长21.5%、17.9%。

  (七)提高金融精准扶贫能力。坚持将共享作为改革发展的检验线,优先推动15个贫困县(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7个省级片区贫困县)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一是提升信贷支撑水平。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增加贫困地区资金投入,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条件。截至6月末,贫困地区贷款余额1358.9亿元,比年初增加175.8亿元,县均获贷款90.6亿元,相当于一般贫困县的地区生产总值,其中投放精准扶贫信贷资金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倍。二是提升产业发展能力。针对贫困地区产业特点创新“电商贷”“菌农乐”“村淘贷”等精准扶贫金融产品,累计发放3.26亿元贷款;通过“信贷+保险+政府资金”模式,累计为黄牛养殖户贷款5270万元;以果树承包权的预期收益为保证,向果农发放低利息贷款4000万元。通过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帮助1240余户农民脱贫增收。三是提升贫困人口就业发展能力。创新金融院校与金融机构联合扶贫机制,实行定向选拔、定向培养、精准上岗,帮助50余名贫困学生走出农村学习、回归基层工作,再造贫困学生就学就业的职业生涯规划。

  (八)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从政策引导、信用建设、风险防控、舆论氛围四个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协同发力,营造农村金融良好支撑环境。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用足货币政策,用好财政政策,创新产业政策,形成同频共振的政策合力。对符合条件的涉农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释放信贷资金10.4亿元;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8.2亿元,同比增加27.6亿元;新增6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提高五大粮食作物农业风险保障水平。二是深化信用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建设,累计评定信用农户160余万户,信用村2000余个,信用乡(镇)近300个,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构建良好诚信环境。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强化警银协调合作机制,建立农村金融各领域、全过程的立体化农村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拓展风险防控内涵,前置风险防控关口,创新风险防控方式,实现风险防控内容从非法集资风险向全面金融风险转变、风险防控着眼点从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风险防控手段从线下向线上转变,全面提升风险监测处置水平。四是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开展系列化的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培育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在5月、8月分别召开两场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新闻发布会,动态介绍改革试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改革成果及时公开、改革过程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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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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