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焕发出更强生命力
记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三周年
自2015年12月11日人民银行联合八部委印发了《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综合试验方案》,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切实履行基层央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工作深入开展。三年来,吉林省农村金融展现出蓬勃的发展动力,融资供求总体均衡,融资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8年末,吉林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500.77亿元,较改革试验启动时期(2015年末)增长30%,年均增长达10.3%;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补偿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已达586.7亿元,较改革试验启动时增长93.6%。吉林省首创的基础金融、物权增信、信用信息三支柱和产权交易市场(“三支柱一市场”)实现突破性进展,村级基础金融服务站达1600个,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实现涉农县域全覆盖。九台农商银行成功登陆香港证券交易所,东北首家民营银行——亿联银行开业运营,吉林首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正日益形成。全省粮食总产量连年丰产丰收,连续稳定在700亿斤阶段性水平,居全国第四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改革正在吉林这片广袤的黑土地上落地生根,焕发着农村金融更强劲的生命力。
货币政策组合发力
撬动金融资源聚力改革
改革三年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有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改革试验区域汇聚。一是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各项“三农”信贷政策,鼓励银行业机构研发支农“信贷产品包”,持续推动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目前,吉林省形成了以“农户联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为主的个体农户信贷产品体系,以“农用机械按揭贷款”“农机购置抵押贷款”“农民合作社专项贷款”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抵押贷款品种体系,以及以“直补资金贷款”“收益保证贷款”为主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贷款体系,有效满足了不同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二是利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提升银行机构放贷能力,在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城市或票据业务量比较大的城市的中心支行设立再贴现转授权窗口,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截至2018年末,累计发放各类再贷款328.83亿元,办理再贴现267.07亿元。三是用好用足存款准备金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资金实力。对全省21家县级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降低两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共释放资金达8.3亿元;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对达标金融机构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对符合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要求的金融机构分两档分别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和1.5个百分点。
“两权”抵押试点深入推进
唤醒农村沉睡资产
深入推动“两权”抵押贷款是吉林省深化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吉林省是农地抵押贷款的发源地和全国农地抵押贷款试点数量最多的省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确权颁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风险保障等试点配套基础条件。截至2018年末,15个农地试点县(市)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农房试点区九台区住房所有权确权和颁证率达65.6%,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颁证率基本完成;13个试点县(市)建立了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金额达8.38亿元;11个试点县设立了“两权”抵押贷款风险保障基金,总规模达4540万元。
一面完善配套条件,一面深挖信贷资源。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引导试点地区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流程,大力推广“土地经营权+农户联保”等“土地经营权+”模式,促进“两权”抵押贷款发放提效增量。截至2018年末,试点地区累计发放农地抵押贷款22.33亿元;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1479万元。三年来,在风险防控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方面,试点地区探索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农村金融模式。延边州龙井市依托物权融资公司,由借款人出资成立风险保障基金池,既实现担保代偿,又将抵押的土地经营权优先在风险保障基金缴纳人之间进行流转,有效地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四平双辽市则成立了以村为单位的村民内部人缴纳的风险保障金,将抵押物在村民内部流转,提升抵押土地经营权的接盘流转效率,切实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聚焦精准补齐短板
提升金融扶贫质效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运用扶贫再贷款向贫困县涉农企业和贫困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并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信贷政策,找准金融介入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整村推进等特色扶贫工程的切入点。针对贫困地区产业特点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拓展金融扶贫覆盖面。截至2018年末,全省贫困地区累计发放贷款42.4亿元,同比增长24%,贷款余额达到1396.5亿元。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17.5亿元,全年累计发放196.7亿元,同比增长29.8%。其中,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产业精准扶贫贷款、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分别达到76.5亿元、233亿元、108亿元,惠及贫困人口14万人。
为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在和龙市和双辽市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的金融扶贫示范区,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探索切实际、易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扶贫思路和措施。截至2018年末,示范区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放达到11亿元,惠及贫困人口19598户,直接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8264人脱贫。
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农金改以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深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支付结算服务、征信体系建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在提升农村支付结算服务质量方面,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在全国率先推出“联银快付”业务,实现粮食、土特产、药材等农副产品流动收购时跨行资金实时结算。2018年末,全省累计布放活跃终端2179台,完成交易48.8万笔、金额达506.64亿元。另外,该行开发助农取款统计分析平台,实现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地图式”管理,推动助农取款服务可持续发展。
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方面,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指导全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陆续开展“星级信用户”“诚信家庭农场”等特色信用评定工作。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诚信环境逐步形成。
在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以“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及“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各类宣传60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万份,受众人数超过300万人,将金融知识普及到了田间地头,切实提高了农民运用金融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持续发挥“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的平台作用,妥善处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农金改以来,全省共处置金融消费者咨询近两万件、投诉800余件,投诉办结率及消费者满意度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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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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