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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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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4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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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强化疫情期间反洗钱数据报送工作

     

      1月18日起,由于受吉林省通化市、松原市、公主岭市疫情影响,当地反洗钱义务机构出现暂停营业情况,部分地方法人机构无法按时完成反洗钱数据报送。针对上述情况,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完善疫情期间机制建设,确保反洗钱数据报送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紧急事项报告机制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指导各义务机构、各级人民银行建立紧急事项报告机制,确保义务机构在出现无法正常报送反洗钱数据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反洗钱部门,再由人民银行逐级将情况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待紧急情况解除后,各义务机构将处置方式等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反馈。通过运行紧急事项报告机制,吉林省通化、松原、公主岭地区义务机构均在12小时内完成情况反馈报告。同时,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做好情况沟通反馈,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全省义务机构数据报送情况,明确无法按时完成数据报送的地方性法人义务机构清单,并密切关注机构情况。

     

      建立机构内部应急机制

     

      对于全国性法人机构吉林省内分支机构,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要求其及时与本单位总部沟通,确保在营业网点无法履行报告义务时授权或委托上级单位代为报送数据,而对于地方法人机构,则要求机构总部对本单位反洗钱报告工作负责,及时掌握分支行、营业网点情况,在辖内营业网点暂时停业期间履行报告职责。同时,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要求各义务机构弹性办公或委托平级单位代为履行数据报送职责期间,做好工作交接,避免错报、漏报、泄密事项发生;确因停业导致迟报发生的,要待复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报。目前,省内10家法人机构已完成暂停营业期间反洗钱数据补报工作。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督促义务机构强化风险监测及防范,聚焦疫情防控相关金融业务,做好资金监测与分析排查,防止不法分子以防疫名义实施洗钱及恐怖融资犯罪;加强对非柜面业务监测,完善线上客户身份识别手段,以风险为导向合理安排资源,加强对高风险客户、高风险业务的管控,避免产生重大洗钱风险。

    主办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吉林证监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70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