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意识,7月27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邀请吉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宋钢、吉林省功承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佳月,分别开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民法典》专题讲座学习活动。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勇主持培训会议,全局机关干部参加。
宋钢围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出台背景、立法依据、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宣讲,对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程序、监督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进行深度解读。赵佳月重点围绕《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金融领域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进行细致讲解,使与会人员对《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民法典》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认识。王勇强调,要以此专题学习培训为契机,把法治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为推动法治吉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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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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