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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15:50:00       来源:

认真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

不断提升吉林省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张启阳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张启阳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召开

推进银企保合作贷款签约暨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会议 

 

  民营经济是推动吉林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始终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力度,并充分发挥各类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货币信贷政策,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有效完善支持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创新符合民营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不断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吉林省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向民营经济倾斜。一是连续几年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制定印发的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吉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都明确将金融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明确各金融机构当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量不得低于上年,增速不得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二是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人民银行都要将引导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主要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对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努力使本地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三是按年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灵活运用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的资金实力。鼓励银行机构通过票据融资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短期的低成本融资,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大、效果好的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贷款和再贴现,对于较好支持小微企业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在制定信贷规划上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同时,对各银行机构持有的小微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2012年,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共办理再贴现67.8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贴现票据占比95.7%。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贷抵押资产不足等影响民营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支持问题,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引导督促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信贷需求设立专营机构,并创新开发专项用于民营企业的信贷产品,实现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一方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限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据全省19家主要金融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末,全省共设立中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88家,机构数量是2008年末的5.1倍。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作用,不断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制定了有别于传统大型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和相对系统、独立的评级、授信、审批制度体系,指导小微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帮助其达到贷款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信贷产品等方面要结合民营企业发展阶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工作。在人民银行的积极倡导下,全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无形资产质押、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产品,同时,针对民营企业的信贷创新产品和服务还在不断增加。据全省19家主要金融机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省银行机构共创新信贷产品254个,与2008年末相比,4年间创新产品189个,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信贷满足能力得到切实提升。 

  扎实做好金融基础服务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融资,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定期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培训会,具体讲解企业参与直接融资的具体条件和渠道,促使民营企业更新融资观念。同时,督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积极为省内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提供金融服务和技术支持。近年来,亚泰集团、华微电子等民营企业先后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43亿元,降低融资成本,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二是开发吉林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搭建平台。数据库收录中小微企业电子信用档案200余项指标,能够提供信息查询、项目推介、统计分析、企业排名等多种功能,金融机构可通过查询数据库筛选优质中小微企业客户。系统正式运行一年多时间以来,已收录全省6万余户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3000余次。三是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几年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做好银企合作的牵线搭桥工作。仅2012年,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就三次与省工信厅、吉林银监局共同组织召开银企保贷款签约大会,促成银企保合作贷款签约项目10718个,金额829.8亿元。 

  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总体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截至2012年末,全省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548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32.4%,占比连续三年上升,较2009年末提高4.6个百分点,分别高于辽宁省、黑龙江省1.6和5.2个百分点。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7.3%,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4.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 

 

  认真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继续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201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将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我省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全局性工作,作为富民强省的关键性措施,民营经济的发展将会成为我省保增长、调结构和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推手。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将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发展给金融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督促指导全省金融机构进一步更新理念,完善民营经济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我省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把握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划。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结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切实研究和部署支持民营经济的相关措施。突出银行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结合我省产业特点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支柱优势产业,人参、林蛙、矿泉水等资源特色型产业和新能源、生物化工、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民营企业、科技型民营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实现以小微企业为统计口径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增量、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争取实现民营企业的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金融服务满意率稳步提升。 

  继续发挥中小企业专营信贷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将专营机构向社区、县域和大的集镇等基层延伸,扩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鼓励建设专门从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特色支行或专业支行,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探索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全省各金融机构要依据民营小微企业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调整贷款期限,积极建立并切实完善专用于民营小微企业的贷款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继续加大针对民营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使更多民营企业能够借力金融资源。积极探索适合民营企业的信贷模式,切实利用“微贷技术”发展“微贷业务”,积极发展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信贷产品,并形成各自产品品牌加以推广。结合我省汽车、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优势产业的行业发展特点,以大型核心企业的客户链、资金链、供应链为依托,研发批量服务、成片开发型创新产品,降低客户搜寻成本和管理成本。积极发展针对服务业的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权利质押贷款,以及信用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动产抵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产抵质押贷款,探索创新以政府扶持计划和专项科研项目拨款等政府支持政策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产品。 

  积极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民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积极培育、支持我省民营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选择并打包有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形成信用组团,探索推进以“区域集优模式”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将有限的信贷资金和信贷规模腾挪出来支持中小微企业。省内各法人银行机构要根据自身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增加发放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来源。 

  进一步强化金融基础服务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在民营企业创业、成长、发展、壮大的不同时期,积极提供信息咨询和财务顾问服务,引导和帮助其完善基础财会制度、提高信用等级、办理抵押质押和增加资金融通,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增强持续发展动力。继续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丰富“吉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为银行业机构发放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信息查询服务。加快推进银行卡县、乡取款服务点建设,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扩大刷卡机具布放范围,提高对县域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率。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上、下游企业商业汇票结算业务,为民营企业贴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切实加强和改进外汇服务。积极为我省外向型民营企业提供外汇贷款、打包贷款、押汇开证、保理、保兑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业务计价结算,合理利用外汇衍生产品,降低汇兑风险,增强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