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长春分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银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兴业银行长春分行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格排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在全辖范围内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一、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培训会。在分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组织召开全辖扫黑除恶工作培训会,宣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监管机构的安排部署,切实使广大干部员工认清扫黑除恶面临的形势,积极主动做好线索排查、行业监管、受理和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印发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并就高风险领域的排查治理明确责任部门和机构,同时将扫黑除恶报送工作纳入各部门序时考评,确保职责分工明确,巩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分行全部网点LED屏持续滚动播放“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标语;同时,充分并利用视频、微信、公示栏、宣讲等多种途径,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升民众思想意识,鼓励全体员工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投诉举报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对日常摸排行动加强信息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部门、支行每周四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吉林银保监局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各类黑恶势力在兴业银行长春分行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