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一年大事记
2012年10月24日
儒林书记赴梨树县就全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并做出“意义重大、科学可行、深入探讨、积极扶持、扩大试点、合力推进”的重要指示。
2012年10月30日
俊清常务副省长做出了“此项金融创新意义重大,前景广阔”的重要批示。
2012年11月23日—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刘士余副行长指派市场司和条法司来吉林省就保证贷款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2012年12月3日-15日
委托《物权法》的起草者,全国著名的法学权威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对保证贷款方案进行深入论证。
2012年12月6日
召开全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推进工作会议。
2013年1月29日
研究制订了《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
2013年3月28日
召开全省重点涉农龙头企业利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融资工作会议。
2013年4月17日
巴彦朝鲁省长赴梨树县就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2013年4月20日
银监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创新研讨会,专门听取了梨树县关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副主席周慕冰对保证贷款模式给予了积极评价。
2013年4月24日-26日
农业部专门派农经司和条法司两位副司长赴吉林省梨树县就保证贷款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2013年4月25日-5月20日
会同省编办、梨树县金融办、梨树县物权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协调解决各试点县(市、区)物权融资服务中心编制问题。
2013年4月-8月
省金融办分别在全省9个市(州)召开了9次保证贷款试点推进会议,并在梨树县、东丰县、龙井市、公主岭市召开了8个现场会。
2013年7月-2013年8月
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银监局和各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论证会,研究设立吉林省惠农信贷周转保障基金工作。
2013年8月21日
召开全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