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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让利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积极落实利率调控举措、加强利率定价机制建设、释放LPR改革效能、积极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管理能力,多措并举促进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4月,吉林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21%,同比下降36个基点,创历史新低水平。
落实利率调控举措,持续提升政策直达质效
一是推动落实房地产市场利率调控要求。年初以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份,吉林省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7%,同比下降130个基点,连续13个月保持下降,有力支持居民家庭住房需求,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信心。二是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积极发挥省、市两级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构。2月份,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吉林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存款定价协调机制,共同遵守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并结合市场环境和业务拓展需要等情况,动态调整存款执行利率上限,避免不正当竞争。1-4月份,吉林省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5%,同比下降4个基点,其中,3年期、5年期吉林省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13%、3.21%,较吉林省自律机制上限分别低37个基点、78个基点,为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疏通内外部利率定价传导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5月26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针对实地调研了解的地方法人机构贷款定价管理粗放、内部定价机制建设滞后、存款定价模型有待完善等问题,开展新形势下存贷款息差管理、利率风险管理实践专项培训,帮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利率政策及先进的利率定价管理方法。二是搭建交流平台。5月29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邀请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对存贷款定价策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实务、贷款利率差异化定价方法进行经验分享,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更好地适应利率市场化发展。
挖掘市场主体需求,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一是货币政策工具对贷款利率下行的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通过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行,1-4月,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2%,低于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个基点。 二是走访企业解难题,畅通利率传导“最后一公里”。深入“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涉农主体等政策支持领域,调研了解各类型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困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给予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完善考核利润补贴等方式,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群体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如,在走访企业中了解到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公司正抢抓经济复苏有利契机,积极拓展省内外销售渠道,希望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助推企业发展,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协调靖宇农商行在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企业信用等情况后,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为企业存量贷款利率下调50BP,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多措并举缓解小微市场主体还款压力。如,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将优惠贷款利率适用范围扩大至5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经开融丰村镇银行通过开展无还本续贷,额度续期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做到“应延尽延”,并适当减免普惠小微贷款产生的罚息与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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