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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6-30 09: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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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关于涉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期,黄金价格波动,市场热度居高不下,以黄金业务为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现就涉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如下。

一、黄金投资种类

(一)实物黄金。以黄金材质制成的实体物品,分金币类(熊猫金币、纪念金币,具备法定货币属性)、非金币类(金条、金饰)。

(二)纸黄金。银行专属凭证式黄金,仅账面虚拟交易,不交割实物。

(三)黄金ETF。即以黄金为基础资产,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是一种通过追踪现货黄金价格波动来实现投资增值的金融衍生产品。

(四)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以黄金为交易对象的标准化期货合约,载明交易单位、质量等级、交割期限等要素,主要分为1000克和100金衡盎司两种规格。

二、影响黄金价格因素

(一)经济形势:黄金为避险资产,在通胀、供应链不稳、经济复苏不确定时,市场购金需求上升,金价上涨。

(二)地缘政治:地区冲突、政局动荡推升避险需求,国际局势紧张时金价往往大幅走高。

(三)货币政策:央行利率调整等货币政策变化,会对黄金价格走势产生影响。

三、涉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套路

(一)非法托管类

不法分子以“存金生息”“保本炒金”为噱头,诱导社会公众在购买黄金后不提取黄金实物,而是由门店代为保管,并承诺给予高额收益,但此类门店往往不具备黄金托管资质,到期后极可能“无金可取”,导致社会公众遭受损失。

(二)非法租赁类

不法分子诱导社会公众购买黄金后不提取黄金实物,转而签订虚假的“黄金租赁合同”,约定定期给予“租金”,到期后交还黄金或同等价值现金。这类所谓的“黄金租赁”业务,是典型的“租新还旧”庞氏骗局。

(三)非法投资类

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的黄金交易APP或网站,以“高回报、低门槛、高杠杆”为诱饵,诱导社会公众缴纳少量“保证金”即可交易大额黄金,并通过后台操控数据制造持续盈利假象,待骗取大量资金后便卷款跑路。

四、防范措施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一)认准持牌机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具备该项业务资质。

(二)核查托管登记。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目前提供登记托管服务的合法机构仅限于金融机构和经国家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

(三)采取合法方式。国内合法的黄金投资方式主要有四种:在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实物黄金;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购买黄金ETF;通过期货公司购买黄金期货合约。

(四)警惕高息诱惑。树立正确投资观念,对“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等宣传话术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请广大群众高度警惕黄金经营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定期学习反诈知识,理性投资,保护自身资金安全。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黄金委托”“黄金租赁”“黄金投资”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通过12345热线举报。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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