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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01 15: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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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23〕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金融支持“一县一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长银发〔2023〕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2〕14号)《东丰县加快梅花鹿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十四五”规划)》(东发〔2022〕8号)《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快速推进梅花鹿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县域农村金融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精神,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把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作为当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打造“东丰梅花鹿”品牌,助力千亿级梅花鹿产业打造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梅花鹿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到2023年末,梅花鹿产业贷款增速超过40%,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12%。全年增加梅花鹿产业贷款1.22亿元,其中:一产增加0.5亿元,二产增加0.7亿元,三产增加0.02亿元,2023年末贷款余额突破3.5亿元。

——梅花鹿产业贷款产品满足贷户差异化金融需求。做强“吉鹿贷”等传统产品,做实“鹿享贷”等创新产品,做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产品。全年推出3个梅花鹿产业专属信贷产品,授信额达到3亿元以上,动产抵押贷款实现零突破,“再贷款+鹿业贷款”超过上年同期水平。

——梅花鹿产业发展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对11家重点客户建档立卡,配备专人,精准对接,专属服务,对0.5万户中小客户建立电子档案,线上融资对接。新增信用村15个,达到90个,占全部行政村40%以上;信用户达到7万户,占比80%以上;农户建档立卡达到9万户,基本实现全覆盖。金融机构审贷流程、利率定价、考核激励等政策持续优化。

——梅花鹿产业发展金融支持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政府牵头、人民银行主导、部门配合、银行机构积极参与的合力和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形成。数据监测、跟踪调度、考核通报等督导机制初步建立。借鉴复制,对金融支持其它优势产业路径办法进行积极探索。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瑞新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张洪杰  县人民银行行长

李铁军  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于 晶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宗德林  县文旅局局长

徐文涛  县城发集团董事长

孙义杰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晓东  县工商银行行长

高宏峰  县农业银行行长

韩春生  县中国银行行长

袁海洋  县建设银行行长

尹晓明  县邮储银行行长

郑 鹏  县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冯金鹏  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田立森  县吉银村镇银行董事长

魏 巍  县吉林银行行长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人民银行,主管行领导王全和管理部从事具体工作。

四、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出台监测制度,制作专项行动简报,安排部署推进专项行动,总结汇报专项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金融机构深入梅花鹿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积极与相关企业、农户对接。(人民银行负责)

(二)完善鹿业发展政策;负责梅花鹿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争取资金和涉鹿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三)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强化财政支持,做好相关财政贴息管理工作,依规统筹整合国家和省级各类梅花鹿资金,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梅花鹿产业发展。(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

(四)审核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主体申报资格,审核确认经办银行申报的贴息材料,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制定申办创业担保贷款流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县就业服务局负责)

(五)支持发展梅花鹿文旅产业。鼓励梅花鹿特色县依托文旅优势,充分融合梅花鹿文化元素,建设梅花鹿生产与文化旅游相融合的县域特色经济发展示范基地,推进“金融+梅花鹿旅游”模式发展,创新旅游资源开发,完善皇家鹿苑文旅产业园(东丰县养鹿官山园)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梅花鹿旅游景点,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县文旅局、城发集团负责)

(六)加大对梅花鹿产业信贷投放,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逐户走访对接、建立对接台账。按季做好吉林省金融支持“一县一业”发展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每季度4日内报送《吉林省金融支持“一县一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工作统计表》和工作总结。(县各金融机构负责)

(七)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在专项行动期间内,县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针对梅花鹿产业发展开发“鹿易贷”、“鹿享贷”、“吉鹿贷”三种信贷产品。(东丰农商行和东丰吉银村镇银行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调研准备阶段

1.2月份上旬前,县人民银行与县鹿业局、财政局、金融办、就业服务局开展调研对接。与县内9家金融机构围绕梅花鹿产业贷款增量、产品创新开展一对一座谈。向县政府分管的常务副县长进行专题汇报,上报《金融工作专报》。

2.2月份中旬前,县人民银行组织制作重点客户名单和创新产品目录。完成《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3.2月末前,县政府组织召开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启动专项行动,部署工作,提出要求。

4.2月末前,各家金融机构对重点客户实施名单制管理,配备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逐户走访对接、建立对接台账。

5.2月末前,两家法人机构完成创新产品的制度安排,推介出台创新产品。完成出台内部考核激励办法。

6.2月末前,县人民银行出台《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监测制度》,强化数据监测和跟踪调度。组织制作《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简报》,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通报督导情况。

(二)全面推进阶段

7.3月份,深入梅花鹿产业创投园召开专题银企对接座谈会,走访活动,调度、推进工作开展。

8.每季后月初4日内,按照专项行动监测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上报相关数据至县人民银行。县人民银行对鹿业发展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9.10月份,县政府组织召开东丰县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推进专项行动。

10.2023年全年,县就业服务局、县内各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增加贷款投放。

(三)持续巩固阶段

11.年底前,县人民银行对各金融机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县政府对成绩突出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12.年底前,县人民银行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成果,提出长效机制的建议,向政府专题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谋划部署,将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办事流程,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为全力促进梅花鹿产业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信息共享,通过联合举办对接会、座谈会、洽谈会等形式,建立互动共赢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在银行、养殖户及担保公司之间搭建沟通与合作的桥梁,真正把对接活动办成金融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三是强化宣传反馈。各金融机构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重点梅花鹿企业、梅花鹿产业集中发展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并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创新经验、做法和成效要及时总结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成效宣传,营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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