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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系统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标金融发达地区,找准制约山西省地方金融发展的难点堵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为全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推进化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推动设立民营银行,提高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水平。起草《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实施方案》,经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西银保监局、山西省工商联会签完毕,拟于近日印发实施。二是做好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融资政策支持专项工作组牵头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围绕《山西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6方面政策,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提出2019年具体推进举措,逐一细化措施,制定落实方案;注重近期目标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明确完成时限,力争做到筹划全面、措施得力、方法妥当,确保《山西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省金融系统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省市级联系机制,协调各市金融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要求,制定细化专项工作方案,主动对接相关省直部门,畅通省市级联系渠道,加快工作协调推进。四是梳理汇总全省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和收集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的先进经验和和做法,为下一步客观评价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绩效打好基础。五是开展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放贷积极性。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中“对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量0.1%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的优惠政策,待财政部门补偿资金操作细则出台后,将联合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组织各银行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进一步激发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积极性。
(二)继续推动山西省企业进军资本市场。
一是推动山西省中小企业晋兴板挂牌,1季度新增挂牌企业5家。截至3月末,晋兴板挂牌企业累计109家。二是推动落实奖励政策,经过企业申报,各市金融办、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初审,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审核确定,拟对2018年符合条件的44家挂牌晋兴板小微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共计440万元,现已将奖励名单报送省财政厅。下一步,由山西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三是推动山西省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联合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科技厅和山西证监局出台了《关于联合推动山西省企业科创板上市方案》,并筹备设立科创板后备企业资源库。陪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前往山西锦波生物、圣点科技两家科创板拟上市企业调研;联合山西证监局、山西省综改区金融服务中心及各市金融办与锦波生物等6家拟上市科创板企业座谈;联合山西省国资委、山西证监局赴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调研,推动上市科创板。四是完善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建设,在2018年完成前三批327家企业入库审核的基础上,2019年1月联合省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对第四批129家拟入库企业进行审核,目前正在对符合条件的73家企业进行材料完善整理工作。五是完善专家服务队组建工作,起草《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专家库组建方案》和《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专家组工作方案》,拟通过组建专业化的上市挂牌服务队伍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助推合格企业早日实现上市挂牌。六是启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研究出台《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实施方案》、《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工作指引》等政策,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试点工作, 推动一批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七是推动大运汽车上市工作,联合山西证监局等相关机构赴企业调研,并召开大运汽车上市协调会,推动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争取实现山西省资本市场三年IPO零的突破。
(三)深化地方金融监管的放管服改革。
一是协调各市、各相关单位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发挥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会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改委、金控集团、山西太行产业投资基金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赴部分地市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各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积极协调解决基金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更好发挥。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省再担保集团成功对接国家融担基金,成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第二批签约合作机构,以2242的风险比例分担模式开展业务合作;加强市级机构建设,全省6家市级政府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均已达到2亿元以上;加强融资担保空白县服务覆盖面,推动忻州市、临汾市筹划在融资担保机构空白县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三是发挥省再担保集团功能作用。组建成立山西再担保集团,并与焦煤担保、晋城迎春担保探索合作模式,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银担2:8比例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山西省再担保集团已与省内36家担保公司和10家市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截止3月末,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各项业务273519.05万元,其中再担保业务136220万元,再担保业务覆盖率为3.33%,扶持中小微和三农户数220户,3月末在保余额554017.31万元,担保比例放大倍数3.08倍。
(五)建立金融机构评价通报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省金融监管局要对各类金融机构贯彻中央政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定期通报”的要求,建立金融机构评价通报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对各金融机构2018年度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支持山西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予以评价、通报。二是开展协调解决金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向驻晋银行、地方法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31家金融机构广泛征集在晋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共计94个,目前正在调查摸底,待梳理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后,将上报省政府,协调有关市、相关部门,共同化解。三是起草了《关于报送金融机构支持山西经济发展情况的通知》,加强与各中央驻晋金融监管部门的对接联系、信息共享、强化金融形势分析研判,明确了银行、证券、保险、小贷、融担等各类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经营数据及分析材料内容,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按月收集、汇总各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情况,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四是委托云时代大数据公司,设计开发“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系统”,建立健全金融数据统计报送机制。五是起草《关于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18年度贯彻中央政策情况的分析》,详细梳理各银行机构2018年度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支持山西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推动高层会晤,争取金融资源支持。
一是聚焦山西省转型项目年建设,积极推动省政府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总部高层会晤,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3月15日,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先后走访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证监会、农业发展银行,争取对山西省金融政策和信贷资源倾斜。3月底,根据省委骆惠宁书记指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集工农中建四家银行省分行负责人共同研究协商走访事宜,初步拟定了走访行程安排,起草了《关于提请省领导走访工农中建总行的请示》以及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等,待省委确定时间后组织开展走访工作。二是积极落实骆惠宁书记拜访中国证监会时提出的“关于支持山西企业在深沪交易所发行债券”,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国资委、山西证监局召开了山西辖区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座谈会,研究山西省企业在深沪交易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4月15日和17日,同煤集团和阳煤集团分别获得深交所债券优化审核程序批复,成为山西省首批享受交易所直接融资政策红利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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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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