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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废止3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16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先后分三批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计废止12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3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存在文件内容被新规定取代、与监管实践不符、阶段性工作已结束等情况。
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的时效性,推动金融监管政策与行业发展需求相协调。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关注监管制度体系的协调统一,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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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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