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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21 09: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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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2026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金融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融资痛点、堵点,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审批效能,加强监管引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的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

一是组织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制度,关注市场风险预警信息,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市场风险。二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展期、续贷。三是推进产融合作对接,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深度精准对接,更好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五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模式,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特色分支机构,在融资额度、利率定价、审批通道、绩效考核、产品研发等方面实施专项管理。

二、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对于有明确承诺办结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及时更新并公布《行政许可办事事项指南》,明确办理要件、流程、时限等。

三、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贷款审批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实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相关业务就近申办。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者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贷款审批标准化,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贷款审批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步受理,压缩业务受理时限。

四、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扎实有力推进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以活动月的形式继续开展大走访,进一步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完善常态化线上对接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支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小微企业真实融资需求,提供充分有效的信贷供给,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更好满足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做到“应续尽续”,加强续贷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竞争,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五、严禁不合理收费

督导辖内金融机构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及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规范各类服务收费。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通过存贷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开展涉企服务收费检查,坚决查处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产品等行为。

六、进一步整治金融非法中介乱象

在上一轮集群打击工作基础上,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非法存贷款中介、非法网贷平台和助贷机构、非法保险代理中介、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中介等,探索创新打击治理新策略、新路径、新手段,坚决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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