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省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6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市(州)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二、检查对象
全省地方各类交易场所9家,其中:长春市5家、通化市2家、白山市1家、延边州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
各市(州)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辖区全部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并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现场检查结果进行抽查。
四、检查结果应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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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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