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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14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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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入围银行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

  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9〕3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13号)精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结合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银行机构融资工作实际,审核确定了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入围银行机构名单。现将入围机构名单及后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方式

 

  综合考虑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指标。将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增速按4:6的分值权重,总分10分,分类测算。测算得分高于同类银行平均得分的银行列入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入围机构名单(其中,法人机构还需达到银保监局2019年“两增”考核目标)。

  计算公式:

  1、增量得分=某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同类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最高增量×4。

  2、增速得分=某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同类银行小微企业最高增速×6。

  3、根据1、2的得分计算最终得分,即增量得分+增速得分。

 

  二、入围机构名单(68家)

 

  第一类5家: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第二类8家: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恒丰银行长沙分行、北京银行长沙分行。 

  第三类34家: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三湘银行、长沙农商行、浏阳农商行、南岳农商行、株洲农商行、株洲珠江农商行、攸县农商行、湘潭天易农商行、邵东农商行、隆回农商行、武冈农商行、新邵农商行、平江农商行、湘阴农商行、汨罗农商行、临湘农商行、石门农商行、张家界农商行、娄底农商行、双峰农商行、新化农商行、涟源农商行、江华农商行、江永农商行、辰溪农商行、溆浦农商行、郴州农商行、资兴农商行、吉首农商行、凤凰农商行、永顺农商行、龙山农商行。

  第四类21家:茶陵浦发村镇银行、湘潭湘淮村镇银行、邵东湘淮村镇银行、新宁潭农商村镇银行、汨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湘阴星龙村镇银行、桃源村镇银行、津市湘淮村镇银行、慈利村镇银行、冷水江村镇银行、新化村镇银行、祁阳村镇银行、江华新阳村镇银行、道县神农村镇银行、东安星龙村镇银行、蓝山神农村镇银行、宁远潭农商村镇银行、沅陵新阳村镇银行、芷江湘江村镇银行、安仁新阳村镇银行、宜章长行村镇银行。

 

  三、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说明

  此次申报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主要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9〕36号)第十一条规定,相关定义说明如下:

  1. “本金逾期180天以上”是指贷款合同到期后满180天,此情形下银行将贷款列入不良的可不需提供法院受理文书。但贷款合同期间因企业本身不当行为进入司法程序,银行被迫列入不良的情形必须出具法院受理文书。

  2.“普惠小微企业首贷”是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可查询到的第一次贷款。

  3.“无还本续贷”是指不需要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额外拆借资金过桥,做到无缝对接,银行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的行为。

  4.由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不纳入本次风险补偿范围。

  (二)申报时间

  各入围银行机构应在4月25日前按《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13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周锃杰、周大朝;

  联系电话:0731-82214257

  省财政厅 曹雪平;

  联系电话:0731-85165321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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