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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国有银行获批参与投资国家大基金三期
6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关于六家国有大型银行参与投资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大基金三期”)的批复。当日,金融监管总局还同步公布了开发银行对国开金融增资用于向国家大基金三期出资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同意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投资金额均为21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均为6.25%;交通银行投资金额200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81%;邮储银行投资金额80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33%。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同意开发银行向国开金融增资360亿元人民币,所需资金从资本金中拨付。
金融监管总局同时在批复中要求,上述银行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重大事项及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应坚持“投治并重”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责任和义务,确保基金运行不偏离主业,实现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
5月24日,国家大基金三期成立,注册资本34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新,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以及企业管理咨询。该公司股东包括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19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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