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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退出程序、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共五十条。《规定》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需要,明确分级分类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规定》的发布有利于提高总局系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性,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市场准入工作质效。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从条款理解、文字表述以及操作环节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金融监管总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完善了部分条款表述,下一步将做好对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市场准入工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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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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